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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局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若干名,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于律己,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男性(本市城区及湘潭县户口),身高1.65米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81年2月19日至1998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6、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毕业生及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7、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曾因违反协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人数:20名

     2、岗位:社区辅警、交通巡逻辅警。

     3、工资待遇: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岗位工资700元,执勤补贴200元,按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4、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金丰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02月19日起,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报名地点: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湘潭市芙蓉中路九洲怡景财富广场17楼,联系电话:58637010-801)。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4、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进行审查。

 

     四、体能测试

     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准》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在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网站或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七天,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52322530);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八、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金丰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后派遣至九华公安分局,由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两个月。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九、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告中未尽事宜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本网站。本公告解释权归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公安分局和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
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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