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规范和落实本公司《事故处理办法》,切实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对突发工伤事故做到处置及时,稳妥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金丰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成立劳务派遣员工工伤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金丰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各用工单位厂长(经理)和金丰公司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用工单位的分管领导、安全部(科)长、安全员和金丰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部长、客服代表为成员。
二、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对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救治、处置工作,应急决策应果断有力、措施得当、组织精密,方法简明具体、讲求时效。
三、应急救治处置工作以金丰公司为主,用工单位为辅。但领导小组的决策或方案必须征求用工单位的意见,取得用工单位的支持与协作,以确保决策或方案的正确顺利实施。
四、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后,应作出快速反应,及时组织对伤者的抢救和治疗;其他相关成员应尽快赶到事故现场或医院参与救治工作。根据情况组长或副组长可临时召开相关成员紧急会议,研究方案,做出决策,分工负责,及时组织救治和处理。
五、派遣员工意外工伤事故划分为四个等次:
1、轻微伤害事故:指人体只受到轻度皮肉伤害,不需住院治疗。
2、一般伤害事故:指人体受到较重的皮肉伤害,需要留观治疗。
3、较大伤害事故:指可能造成人体致残后果的伤害,需要住院治疗。
4、重大伤害事故:指可能造成生命危险或已经死亡的伤害,急需全力抢救治疗或处理。
六、根据不同事故等次进行分级处置安排:
1、对轻微伤害事故,由金丰公司客服代表和用工单位安全员处置,领班和班组长协助。
2、对一般伤害事故,由金丰公司客户服务部部长和用工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处置,客服代表、安全员、领班和班组长协助。
3、对较大、重大伤害或伤亡事故,由领导小组组织处置
七、要求:
1、关爱派遣员工,维护企业和派遣员工的根本利益,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保持稳定,金丰公司和用工单位人人有责,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务必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各方面工作。
3、稳妥处置较大和重大伤害伤亡事故,做到慎重、周密、迅速果断。要正确运用政策和法律手段,协调各方面关系,防止引发各种不稳定因素。
4、为应付可能发生的意外重大伤害伤亡事故,金丰公司应有可随时能支付的适量应急储备金。
八、为方便突发意外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置,金丰公司根据湘潭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的要求,约定了下列医院为协议医院:
市中心医院 报警电话:58214120
市中医院 报警电话:58223370
市一医院 报警电话:58669120
市二医院 报警电话:58215120
市三医院 报警电话:55571175
市中西结合医院 报警电话:5859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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