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补充招聘辅警工作安排,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70% 计算机基本操作考试成绩占30% 社区(村)工作经历人员、军转复员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加3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社区辅警32人入围政审;巡逻 辅警20人入围政审。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政审时间
2016年10月1日-10月9日上午12:00时
二、参加人员
见附件1(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政审内容及方式
(一)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政审材料
政审要求对政审对象的父、母亲、配偶、子女、亲兄弟等直系血亲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以上人员有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意见(附件2),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意见(附件3),或以在户籍资料上写明:“该人有/无违法犯罪纪录,现实表现情况,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的形式出具。
(二)本人的现实表现政审材料
1、有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附件2);
2、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附件4);
3、其余情况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纪录,现实表现情况,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
(三)以上所有政审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于2016年10月9日上午12:00时前,交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政工室201室。
附件:1、入围政审人员名单/images/file/20160930/20160930170907_7188.xls
2、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意见(样稿);/images/file/20160930/20160930170928_6405.doc
3、政审情况调查表;/images/file/20160930/20160930170941_6405.xls
4、学校证明意见(样稿)。/images/file/20160930/20160930170952_2968.doc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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