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补充招聘辅警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对以下考生组织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辅警体检人员名单(按排名先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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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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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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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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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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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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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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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腾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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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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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智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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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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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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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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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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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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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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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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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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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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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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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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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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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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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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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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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裕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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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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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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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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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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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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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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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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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思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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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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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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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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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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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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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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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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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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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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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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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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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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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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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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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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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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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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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捷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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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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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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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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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任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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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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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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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时间
2016年10月11日上午。体检对象于当日早上7:10时前到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芙蓉中路19号,湘潭市劳动局斜对面,中信银行旁)前坪集合,点名核验身份,早上7:30时统一乘车前往进行体检的医院。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
四、体检对象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一)所有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二)所有考生请必须于7:10时前到达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芙蓉中路19号,湘潭市劳动局斜对面,中信银行旁)前坪集合,点名核验身份。凡在7:30时前未到达集合点进行身份核验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三)所有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装入信封写上本人名字后,统一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待体检结束后逐人领取离开。一经发现违反本条规定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采取封闭式管理,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指定医院的体检区域,如发现有家长或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将取消相关考生的体检资格。
(五)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作体检不合格处理。
(六)体检前保持正常休息和饮食,勿饮酒和吃油腻辛辣高蛋白饮食。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空腹,可饮白开水),B超需空腹进行,且晨起后请憋尿。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七)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和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八)体检完毕后,需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避免漏诊、漏检而影响体检结果。
(九)体检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他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十)体检过程中有疑问和困难可与导检员或工作人员联系,以保证体检顺利进行。
(十一)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280元/人),在体检当天由其本人交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格。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 10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