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补聘辅助性城管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工作需要,拟补聘辅助性城管工作人员6名,条件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湘潭市(含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户籍,且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城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
4、被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绩效工资700元(按业绩考核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等。另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每月工资加200元;全日制一、二本学历的每月工资加100元;全日制三本学历的每月工资加50元。
5、学历年龄等要求。①具有全日制高中学历,年满22周岁以下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② 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年满23周岁以下的(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③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年满25周岁以下的(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④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满27周岁以下的(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6、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 1.68米以上,另研究生放宽至1.65米。
7、复退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总分加1分。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②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③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④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但因违纪被辞退或自动离职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湘潭金丰人力资源公司代为接受考生报名,并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经报补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放考试证件。报名时间:1月中旬-2月10日止。
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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