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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招聘护士岗位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岗位要求:护士岗位要求具有护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报考人员在三甲综合医院延长实习(指取得毕业证后的在三甲医院延长实习)3个月以上(截止到2022年630日止)。

(五)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要求在23周岁及以下(1999年71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5日--7月17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怡景财富广场10栋17楼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三)报名方式与要求

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2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现场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延长实习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和《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3)、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核。纪检督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重要提醒

本次考试各环节公告、公示等信息在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的通知,了解有关情况,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时间节点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考核

(一)采取笔试和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考试考核,笔试、操作考核内容为护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操作考核成绩占60%。

1.笔试:按百分制考试计分,笔试成绩占总分值的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考试范围:相应的专业基础理论。

2)考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18日10:00-11:00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于考试当天7:45之前到达,提前准备好健康码)

2.操作考核:报考各岗位统一操作项目,按百分制考试计分,操作考核成绩占总分值的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考核时间、地点:2022年7月18日15:00,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要求:应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操作考试,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合成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40% 操作考核成绩×60%。

(2)排名: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入下一个环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3)总成绩低于60分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生请仔细阅读《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疫情防控提示》(附件4),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四)参加考试考核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手机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手机出示),否则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体检

体检(含心理测试)由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实施。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的参考人员不予录取,也不予替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经医院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录用人员,在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兑现相关待遇,包含基本工资(按湘潭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发)和绩效工资,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八、纪律要求

1.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全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请客、送礼金(券)、发短信、找人打招呼或威胁、恐吓、诋毁、造谣,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如聘用后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疫情防控措施,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参与考试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予以回避,未主动回避及违反者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处分。

九、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5973232557  

监督电话:58637010-815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如有变动,以公司官网公布为准,具体相关事宜由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招聘报名表

附件2:《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

       《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3:个人健康承诺书

附件4:疫情防控提示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

2022年劳务派遣招聘报名表

 名

 

 别

 

出生年月

 

二寸彩色

近照

 族

 

    

 

政治面貌

 

第一学历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统招或成教)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统招或成教)

联系电话

       

英语等级

 

身份证号码

 

学习经历(从大学毕业起)

起止年月

 

所学专业及学历

 

 

 

 

 

 

 

 

 

工作

(延长实习)

经历

起止年月

工作(延长实习单位

岗位(所在科室)

 

 

 

 

 

 

 

 

 

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如与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的,必须说明)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违事实,愿意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签名:                                  

 

附件2:

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

 

一、不违反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用人要求而发布的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及纪律,严格按招聘公告考试程序诚信考试。

二、严格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形式向招聘工作相关人员进行礼物馈赠和宴请,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

三、不委托身边亲友及同事向招聘工作相关人员赠送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2年劳务

派遣人员招聘工作方案》,清楚并理解其内容。

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招聘考试录用公告的相关考场纪律;
  二、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三、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四、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六、按要求参与考试录用的每一个环节,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                 

 承诺人:

                                           

附件3:

 

个人健康承诺书

 

本人承诺近14天内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未前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未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本人承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真实、有效,没有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没有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考试组织方的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做好自行佩带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如违反承诺,本人将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自愿接受有关规定处罚。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2022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疫情防控提示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护理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招聘护理人员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笔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于笔试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事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四、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五、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场就座、考试过程中也应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八、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考生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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